香港区域法院首次就使用Telegram通讯软件干犯煽动罪而进行审理。被告许某,26岁,兼职女服务员,此前承认一项“串谋煽惑他人犯纵火”及一项“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”罪,当天被判处监禁三年。
该两项控罪指许某于2019年8月12日至11月28日期间,与他人非法煽惑Telegram使用者通过纵火损坏他人财物;许某还被控借管理Telegram“阿囝搵老豆老母”(儿子找爸爸妈妈)频道(类似于微信群),“意图促使他人使用暴力、不守法及不服从合法命令”等。
此外,她还被指控“串谋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”及“串谋煽惑犯刑事损坏”等3项罪名,但法庭裁定暂时不予起诉。
据港媒报道,辩方律师求情指被告患有“情绪及抑郁问题”,需求诊精神科。而第三方医学报告也认定许某“容易受人影响”,“她因渴望得到他人接纳,及受当时的社会环境影响,才误入歧途”。辩方强调,许某在关押期间已经出现自残倾向,希望法庭在判决时予以考虑。
辩方律师还表示,被告在案中的角色相对被动,许某虽知道有信息涉嫌犯法内容,但无证据这些信息是由她本人所发出,且讯息在被告被捕后仍持续出现。
而法官表示,本案所涉控罪十分严重,属于通过网络“短时间内快速煽惑多人”,其中包括数十条涉嫌煽动纵火的信息,甚至还有制作燃烧弹的教程等。
法官强调,这些信息一旦有人采纳,考虑到香港人烟稠密,后果难以想象。此外,被告作为频道管理员,有能力将相关信息予以删除,却容许它们长期存留,因此必须“予以阻吓刑罚”。在考虑被告的认罪事实和个人状况后,法官最后判处许某入狱3年。
对于判决结果,警方表示欢迎。外界注意到,此案是香港首次针对社交媒体平台的管理员作出检控及定罪。港警强调,尊重市民发表意见的权利,但如任何人在网络世界作出违法行为,警方一定严正执法,以维护香港的社会公众安全及秩序。
“根据香港现行法例,大部分在现实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,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。”